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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57章 怎么做到借钱不还(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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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海区法院。

两人到了之后没有在门口停留,安检完直接进了内部。

民事审判庭(4)

依旧还是上次的老地方。

不过眼下里面正在开庭,需要等着人家完事才能进去。

这就是排在第二场的无奈之处了。

要是在里面掰扯起来、拉扯不断,那可有的等了。

尤其是临近下一场庭审安排时间的时候,法官情绪会变得比较烦躁,语气中带着明显的不耐烦,会一个劲的催促快点发言、说重点。

有些无关细节、重复的内容,他还会进行打断,让你庭后提交补充意见。

那是因为人家要完成既定的工作目标。

量都已经分配好了,今天搞不定,那你就自己找时间加班。

说不定还会被当事人、或者律师进行投诉。

大家都挺忙的,谁愿意白白坐着干等。

相比较刑事而言,民事案件的主要目的还是理清事实,划分责任,核心是?救济受损权益,没那么多讲究。

在夏天的时候,很多基层的乡镇、小县城,会有不少退休的大爷大妈们,闲着没事,跑到法院来蹭空调、乘凉,顺便看看热闹、听听故事。

法庭中上演的情节,那可比电视里演的要精彩、真实太多了。

这些可都是最好的话题、八卦素材啊!

“金律师,有个事我想找你拿个意见。”

“可以啊!您说....”

金胜把手提包放到一旁空着的椅子上,随口应了一句。

“前几天,有一个相熟的银行客户经理给我打了几个电话,说是手里有个好项目,问我要不要参一股。”

“我了解了一下.....是关于过桥垫资这一块的。”

“最近几年的经济大环境不太好,很多客户在还款的时候会力不从心。”

“他呢....准备找几个手里有闲钱的朋友、客户弄个公司,总金额2千万,股份就按照实际出资比例来。”

“针对一些符合银行再次发放贷款条件,但一时间拿不出还款现金来的客户,做一下过桥的业务。”

“费用收取,按照贷款金额大小,差不多在1.5到2.5个点之间。”

“有他在终端负责审核、批复,基本上不会有什么风险,算是一个稳赚不赔的买卖。”

“这种生意,我有个朋友好像也在做,平时听她讲过不少类似的话题。”

“说实话,我还真有点心动。”

“老唐这一走,确实留下了不少财产,能让我们娘俩一辈子吃喝不愁的。”

“几处高端房产的租金加起来,一年也能有个一百多万。”

“但要是额外能多个‘进项’,总归是一件好事。”

“金律师觉得呢?”

王安娜一说完,目光紧紧盯着金胜,希望能得到一个准确的答复。

不得不说.....富婆姐姐还是有远虑的。

对于普通人来说,兜里只要有个几千万,买好了社保、养老、医保,哪怕上有老、下有小,也完全够一家人无忧一辈子了。

更别提拥有几个亿资产的王安娜了。

“王姐,您的想法我很理解,但最终要不要参与这个生意,决定权还是在您自己手上。”

“我作为律师,唯一能做的,就是帮您分析一下项目中蕴含的相应法律风险。”

“以供参考。”

小伙伴们要记住这一点。

当亲戚、朋友找你拿主意、做选择的时候,千万别大包大揽、信誓旦旦的指点江山。

懂是一回事、做...又是另外一回事。

如果最终结果是好的,人家未必会感谢,念你的好。

可要是出了什么问题,百分百会怪罪在你头上,甚至还会在别人面前埋怨、指责你。

总之一句话.....要想麻烦少,顾好自己就行。

看到王安娜点头后,金胜继续说了起来。

“一般普通的垫资过桥行为,法律性质上会认定为‘民间借贷’。”

“只要利息不太夸张,超过法定标准,基本上都是合法的。”

“比如:您朋友、朋友的朋友、或者其他一些熟人来找您帮忙调资金,拿去临时周转一下这些.....”

“但要是向不特定人群...也就是陌生人、企业、单位,进行多次、多笔的借贷,将会被认定为职业放贷人。”

“一旦数额过高,有几百上千万这种,则有可能会涉及《刑法》中的非法经营罪。”

“虽然在法律规定上,就算被认定为职业放贷人,对方依然还是需要偿还本金的。”

“可在司法实践中,这钱.....您基本上是拿不回来的。”

“因为法院挂了名字后,就不会再受理这种案件了。”

“社会上有一批人专门就钻这个空子。”

“打个比方:我知道您是干私人放贷的,那我就故意去找您借钱.....”

“只不过在商议、打借条、签借款合同的时候全程都拍下来。”

“借到钱,我第一个月会照常付利息。”

“之后便一毛都不给了。”

“您来找我催讨....我就直接说没钱,爱咋咋滴。”

“去起诉,随便。”

“我会把证据交给法院,就说您是专门放高利贷的,还会明着威胁.....要去税务局举报您偷税漏税。”

“赚别人的利息钱,同样也是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

“一旦被查实,就会被追缴税款、滞纳金、加上罚款。”

“相比较而言,借出的那点钱就变得微不足道了。”

“如果是您,会选择息事宁人、自认倒霉,还是冒着涉及刑事犯罪的风险,去杀敌800,自损3000呢?”

王安娜连忙道:“那我肯定不希望把事情闹大啊!”

金胜笑着点了点头。

这种套路,算是最基础版的‘借钱不还’了。

法律风险几乎为零,就是安全风险有点大。

能搞这种生意的,不少都是狠角色.....谁还跟你扯犊子,直接拉走,打电话给家里人凑钱。

没钱,那就留手指头、留条腿。

当然了,现在是法治社会,这种情况少了很多,但某些地区依然存在的。

“好....咱们

“根据您说的内容,我总结出了几个涉及的风险。”

“第一,根据《商业银行法》第52条的规定,银行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务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

“客户经理负责筛选‘内部审核通过’的客户,利用外部资金组建的合资公司,从事垫资业务。”

“只要他或者家人在其中有股份,或者能得到实际利益,便构成?了变相的利益输送?。”

“第二,要是这个客户经理为了收回过桥资金,在实际操作中放松调查、隐瞒客户的真实风险状况,发放贷款。”

“那就属于?违反审慎经营原则?,涉嫌?....《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违法发放贷款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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