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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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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江初月继续保持着沉默,任刘芳发泄着。

心肝宝儿摔断了腿,伤心难过是难免的,既然都心里不痛快了,找不喜欢的孙女发泄发泄,这也是情理之中的。

她在心里不断这么给自己洗脑,对于刘芳的话秉持着左耳进右耳出,就当听了一出单口相声。

然而,江初月心里想的是挺美的,到底还是低估了刘芳的战斗力,以及江秀秀的绿茶手段。

“姐,我知道上回你生我气了,可我想着,咱们到底是骨肉血亲,如今,我爸爸......”

江秀秀长相清秀,看着就温温柔柔的,这会儿一哭,整个一我见犹怜。

江初月莫名眼尾跳了跳。

“姐,我和婆婆过来,是想求你帮忙的。”

竟然连“求”字都用上了?

江初月整个人都不好了。

我是脑门上写了“傻缺”这两个大字吗?

你们不高兴的时候就对我脸不是脸,鼻子不是鼻子的,这会儿有事儿了,就想起我还是个人了?

江初月木着张脸看着江秀秀,也不接话,就那么看着她,等着她说后面的话。

她知道,刘芳和江秀秀过来找她,除了江建武摔断了腿这事儿,绝不会是别的事儿。

只是她想不明白的事儿,江建武摔断了腿,找她能做什么?

她又不是医生,还能帮着把腿接上不成?

“小花啊,你看啊,现在你叔腿断了,是肯定不能再去堤上上工了,对吧?”这会儿换了刘芳开口。

难得的,刘芳这会儿说话的语气,竟是江初月和她相处的15年人生里,最温和的时候。

莫名有些讽刺啊!

江初月扯了扯嘴角,极其敷衍的“嗯”了一声。

刘芳就跟没看见江初月的脸色一般,继续道:“你家里就只有你和狗娃俩孩子,你爸妈现在在医院里照顾着你叔了,婆婆想着,这不是耽误你爸妈上工的功夫嘛。”

说着,还拿腔作调的抹了抹眼睛,“婆婆知道,你们一家现在日子过的也难,所以啊,婆婆给你们想了个法子,正好呢,你爸爸妈妈能继续回堤上上工去,这样就不会耽误他们赚工分呢。”

江初月看着刘芳,心想,编,继续编,我看你能编出朵什么花来。

“你去镇上医院换你爸妈,他们去上工,你去照顾你叔叔和婶婶,好不好?”刘芳用极其厚颜无耻也理所应当的哄骗小孩子的语气把这话说的理直气壮。

江初月听完,都要气笑了。

“那狗娃怎么办?”江初月问了一句。

刘芳颇嫌弃的看一眼被江初月护在身后的狗娃,“你去镇上照顾你叔叔婶婶这段时间,狗娃跟我回家,我照顾他。”

江初月听了这话,一时没接话,一双眼睛倒是直直的盯着刘芳看。

直看的刘芳心里发毛了,她才缓缓笑了笑,“我不愿意。”

四个字说的轻飘飘,可是落在刘芳和江秀秀耳朵里,却如惊雷。

“你说什么?”刘芳知道江初月现在不如以前好糊弄了,可没想到竟会变的如此不听话。

不论怎么说,她都是长辈,长辈交待的活儿,作为晚辈的江初月,还能违逆不成?

那必须是不能的。

反正在刘芳心里,任你江建文是分家了还是如何了,这辈子都是她刘芳的儿子。她老了,江建文得养;她不能动了,江建文得伺候;同理,作为江建文女儿的江初月,那就必须得跟江建文一样听话。

至于江建武?

那可是她的眼珠子,娇养着长大的,江建文以后赚的粮食,都还得分兄弟一口呐。

至于狗娃......刘芳眯了眯眼睛,这个呆愣的傻子,她总会想办法给解决掉的。

活着简直就是浪费粮食。

江初月丝毫不知道刘芳心里如何想的,她也不需要知道,因为,她压根儿就不会顺刘芳的意。

“叔叔婶婶又不是没有亲闺女亲儿子,何必要侄女去照顾?”江初月说,“不说别的,我也15岁了,婆婆你让我照顾断了腿的叔叔,您觉得合适吗?”

“我是能帮他擦身子,还是能扶他上厕所?到时候可就是好说不好听啊!”

江初月这话就说的过于直白了,就差说刘芳你他妈脑子是不是有坑?

就擦身子上厕所这种活儿,别说她这个侄女了,就是亲闺女都不合适,得是脑子多不清醒人才会做出这样的安排?

关键是,江建武的腿是断了,可李琴既没残也没死的,只是个擦伤,还不能照顾自己男人了?

刘芳被噎了一下,一时接不上话。

而江初月却没有停下,继续道:“我听说两人摔下来的时候,叔叔把婶婶给挡在身下了,所以婶婶就只是有几处擦伤,正好,让我爸妈回堤上去上工,让婶婶照顾呗。”

“自己家婆娘照顾,怎么说都比旁人要方便许多啊!”

江初月这话说的在情在理,让人无可辩驳。

你总不能说,我儿媳妇擦伤了也要修养,所以你这个侄女就必须得去照顾吧?

“再说了,秀秀不是在家也没什么事儿嘛,让她去照顾啊?”江初月瞥一眼明显不想去的江秀秀,心下好笑,不等她开口找理由拒绝,又说了句:“要是秀秀不想去的话,不还有大福嘛。翻过年大福都13岁了,不会连个人都不会照顾吧?”

江初月这下将刘芳的前路后路都给堵死了,任刘芳和江秀秀有再多的话,也说不出口了。

刘芳和江秀秀这会儿总不能说,我们家舍不得花钱交医药费,就想忽悠着你们一家子去照顾,等要交钱的时候,你们总能想办法的吧?

当然,刘芳之所以会有这种想法,完全是基于江建文以前在江家的表现而来的。

他赚的工分换来的粮食,是全家一起吃的。偶尔帮人做点木活啥的,赚的钱他也都是习惯□□给刘芳。

即便自己真有个什么事需要花钱,他也多是自己想办法去赚钱了。

得亏江建文是个能赚钱的,手上又有手艺活儿,不至于问江老三和刘芳张嘴要钱。

偏时间长了,刘芳倒也习惯了江建文这个习惯。遂,她想着,只要她忽悠着江初月去镇长照顾江建武和李琴,要是医院真催着交医药费什么的,到时候江初月回家问她要钱,她是决计不给的。

把这孩子打一顿骂一顿的用扫帚赶出去,江初月说是15岁的大人了,可她到底没见过世面,遇到这样的事,能怎么办?

最后不还得江建文出面嘛!

至于说心疼儿媳妇李琴?呵......刘芳可没这个好心。

要不是想着让大儿子来给小儿子出住院的费用,她才懒得过来跟这个小贱|人说话呢。

尤其是,还得照顾小傻子。

谁知道,这死丫头片子竟然敢拒绝她?

何止刘芳这会儿气的咬牙切齿,便是一直在一旁沉默的江秀秀,这会儿也气的不行,一双眼睛恶狠狠地盯着江初月看,只觉得江小花这人,太不识擡举了。

“姐,”江秀秀见刘芳被江初月怼的说不出话来了,她才再度开口。一开口,就是哭腔,眼泪跟水龙头似的,说来就来。

她从刘芳身后走出来,走到江初月面前,伸手就想牵江初月的手,可江初月竟好像跟避蛇蝎似的,给吓的又往后退了两步,江秀秀伸在半空的手顿时悬住了,看起来尴尬极了。

江秀秀咬了咬后槽牙,不断地在心里跟自己说,要忍住,忍这一时,以后多得是机会找回来。

想通之后,她半擡起头,睁着一双溢满泪水的眼睛,好不伤心的样子,“姐,我没用,不像姐姐那么能干,我做什么都粗手粗脚毛毛躁躁的,要不,给知青点做饭赚工分的事儿,村长不找别人,怎么就偏偏找到姐姐了呢?”

“姐姐,我求求你了,你帮帮妹妹吧。”

江秀秀说着,就跟真的要跪了似的,期期艾艾的看向江初月。

江初月看着这一幕,翻了个不太明显的白眼,心里只觉得,江秀秀你可真生错了年代,再往后个几十年,戛纳红毯上绝对会有你一席之地,什么奥斯卡小金人也绝对会有你的一座。

您绝对会在华国电影史上名垂千古的。

“帮你把手和脚给剁了吗?正好让你从此以后,什么都不用做了。”江初月毫不客气的说,“反正留着也没什么用。”

“姐?”江秀秀瞠目,怎么都没想到,江初月会说出这样的话来。

虽然他们一直觉得江初月似乎和以前不一样了,但从没哪一刻像此时这样感受真切的。

以前的江初月沉默寡言,和她妈张雪芬差不多,任劳任怨,即便再不愿意,只要你多刺她几句,也会老老实实的去干活了。

可现在的江初月,俨然像换了个人似的。

不论刘芳和江秀秀是“讨好”还是“卖惨”,她都不为所动,甚至冷静的像是没有感情的人,说出来的话更是直接的将对方隐藏在言语

刘芳和江秀秀离开时,眼神是江初月从未见过的狠毒,她牵着狗娃站在门口,看着两人离开的背影,心里无端的升起一股不安来。

牵着狗娃的手也不自觉的多用了几分力。

不明所以的狗娃仰头看着江初月,挣了挣手,才让江初月回神。

“狗娃,姐姐刚才不是故意的。”她摸着狗娃的脑袋说。

狗娃咧了咧嘴,算是回应了。

他这个动作是学的江初月,大概是每次江初月跟他说话时,都是嘴角微微上扬,眼睛带着笑意的。

然而,狗娃只学会了扬起嘴角,眼睛里仍然带着几分挥之不去的木然。可即便如此,江初月已经很满意了。

如今的狗娃已经学会了喊爸爸,妈妈,姐姐,只要她再耐心些,多教一教,哪怕将来依然无法像正常人一样灵活,可也能融入社会生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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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芳和江秀秀来闹了这么一场,倒是江初月刚刚生出的心思,彻底打算落实。

她不能太过于依赖沈如归,这是昨晚她想了许久得出来的结论。她不能仗着前世人家于她的善心,重来一世,就好像赖上了人家。

人家沈如归做错了什么?好好的一辈子才刚刚开始,就得多一个“拖油瓶”?

凭什么呢?

她决定去一趟镇上,打着去镇上看江建武的幌子,亲自去探一探黑市。毕竟,她不可能一辈子靠着那点子因为重生而带来的神奇能力,只一味的去用野物换钱吧?

她有一手好厨艺,还会做一些糕点吃食......现在开饭店不实际。

不说有没有启动资金,就现在这个大环境,私自买卖那可是投机倒把,会被抓起来送去农场改造的。

为今之计,只能偶尔去黑市了。

江初月叹了口气,看一眼快要升到正空的太阳,我本有拯救世界的超能力,奈何世界早已不需要拯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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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后,江初月给知青点的知青们做好午饭准备回家时,听见江燕说起刘芳和江秀秀去镇上了。

“不是说你叔叔因为做事太专心,结果因为下雨,泥石松散滑了下来,躲避不及,把腿给摔断了吗?”

江初月愣了一瞬,这是什么剧本?谁传的?

不过转念一想,她顿时了然了这个新剧本的目的。

整个半天,江初月也终于是闹明白了刘芳和江秀秀早上闹的那一场是为了什么了。

无非就是钱了,只是,她不按牌里出牌,打乱了他们的计划,现在是一计不行,改计划B了?

呵......这俩人还知道计划A和计划B呢???

刘芳舍不得出钱,在她这里又没有讨到好,那么为今之计,便是公家的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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