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掉马(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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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煜不由得失笑,扶额道:“小徐,这个……艾老师还没吃饭,你可以先别这么急。”

沈枢拍拍严煜的肩,示意无妨,道:“现在确实是饭点了,要不小徐,你带我俩先去吃饭,让你们严总报销。探班我也想去,但探夜班太给剧组添麻烦了,你跟他们打个招呼,我和你们严总明天早上去,你看成不?”他又看向严煜,问道:“我下午两点约了黎老师讨论剧情,明天早上你忙吗?”

严煜当然表示一切照此安排,沈枢今天晚上本来就要住他家,第二天一大早自可以与小徐在片场碰头。小徐心心念念了四年,未见本尊的偶像,自然是爱豆说啥是啥的,三人便提前下班,严煜甚至亲自开车,把后座留给小徐和沈枢,让他俩相见恨晚聊小说去。

小徐挨着严煜的面子,大尺度的话题都不敢问,但揪着文章构思,人物塑造,还有中心思想,与沈枢基本上是从下班聊到了回家。沈枢除了和编辑与作者同僚,还未有和读者交流文章的体验。小徐也是名牌大学出身,读过很多书,两人虽然相认过程颇为多舛,但一日相处下来竟然也有些相见恨晚的样子。沈枢觉得女孩子古灵精怪,虽然唧唧喳喳但活力十足,与他那杀伐果断的女汉子闺蜜、灭绝师太般的老妈还有豪爽大气的北野十七公又十分不同。送小徐回家时,沈枢更是主动与小徐加了微信,又让姑娘受宠若惊,差点又抱着他眼泪流。

回严煜家的路上,沈枢主动坐到前排,道:“今天晚上可真是辛苦你了,一直听我们在聊。”

在沈枢眼里,严煜的风度确实人间少有。明明可以邪魅狂狷,为人却一直谦逊有礼,更不提对助理小徐的纵容与体谅,一晚上基本直接充作人形刷卡机与司机任二人侃大山,也毫无怨言。

严煜手中方向盘微转,笑道:“小徐平时任劳任怨,加班、出差从来没有二话,工作做得相当不错。她今天这么开心,我也是成人之美。更何况听你们聊天,确实很有趣儿,不无聊。”

严煜拧开音乐,是马友友与丝绸之路乐团的另一张专辑。2005年的老碟,在这样一个晚上听起来却耗不过时,反而有些应情应景。

琵琶,竹笛,大提琴。沈枢看着夜幕里流转的车灯,只觉得心中很静。

工作结束,并肩回程。一路有音乐,有烟火。

也有……嗯,怎么说呢,值得信赖的朋友,陪在身旁。

仿佛这样就足够。

严煜在东三环的公寓外表算不上奢华,小区却难得的种了不少树。他住在17楼,家里收拾得很干净,各色电器一应俱全,原木色的家具,米白的墙面,客厅背景墙上有一副巨大的浮世绘,简约却还蛮有人情味。

房子不大,大约一百二十个平方,却只有两间卧室。沈枢的客卧配有独立的卫生间,里面早就备好了干净的浴巾与洗漱用品。严煜念他舟车劳顿,便让他先去洗漱。

严煜的家装乍一看压根不会觉得奢侈昂贵,可细节处却非常考究。沈枢已经好久没有洗过这么舒服的澡,水流霸道又温柔地冲刷他的身体,蒸汽熏得他满面通红,待洗漱完毕后,沈枢仿若重换新生,一身疲乏消失殆尽。

他趿着拖鞋走出房门,只见严煜也已洗好澡,坐在客厅的席地软垫上办公。

灯光温柔地洒在严煜的身上,他穿着居家的灰色T恤与蓝格睡裤,膝盖微曲,露出干净的脚踝与筋骨分明的脚背。头发墨黑,因为刚吹干而十分蓬松,更衬得他鼻梁笔直,睫毛纤长。

平日西装革履,哪怕再年轻也看着成熟。现在一身家居服的严煜只像个大男生,干净、清爽、气质温润。

沈枢在他身旁坐下严煜才回过神,朝沈枢一笑,露出酒窝,指了指面前的短腿茶几,上面摆着啤酒和青柠,道:“喝点儿?”

沈枢简直求之不得,往杯里倒了半杯啤酒,挤了点青柠,一口灌入,爽快地“啊”了一声。

“想抽烟吗?厨房外面有个小阳台,我看你今天一天都没怎么抽。”严煜也抿了口酒,问道。

若不是严煜提醒,沈枢还真没注意。自从严煜上次来武汉开始,他逐渐又拾起每天早晚锻炼的习惯,随之而来,烟也抽得少了些。今天跑到北京,吸了满肺的雾霾,竟然瘾没有上来,也是奇了。

“瘾没来,喝点酒就好。”沈枢又喝了一口,忍不住问:“难道我在你眼里就是一个烟鬼的形象吗?”

严煜不禁笑失笑,他摇摇头,道:“怕你难受,憋着不抽。”

沈枢一哂道:“我也就是写东西和跟裘梓鉴他们在一块儿才抽的凶,今天出机场也抽过了,瘾不至于这么大。”

严煜点点头,注意力又回到了面前的电脑上,敲敲打打一阵。沈枢也不与他多话,在一旁安静地喝着啤酒。

过了半晌,严煜将电脑合上,伸了个懒腰,说:“你想看电视不?”

沈枢道:“不用不用,没啥好看的也。”

严煜摇摇头,喝一口啤酒,漫不经心地问:“你什么时候开始写小说的?”

啊?这问题始料未及,沈枢不禁又有点紧张,道:“额……大三下学期开始吧。”

严煜:“你都,写些什么样的小说?抱歉,我除了越洋,都没看过你其他的作品。”

沈枢松了口气,道:“什么都写写啊。《抽丝剥茧》写的是刑侦类嘛,《昨夜星辰》写的是……嗯,权谋?就宫廷和朝堂的斗争之类的。我还写过玄幻,仙侠,科幻类曾经开过一个生化危机的脑洞,我不是读神经科学的嘛,就写了个传染病,让人类的情绪以及行为全部失控,然后主角就要拯救世界……不过我觉得这本书我写的太跳了,没有很连贯,类似方面的可能未来还要再尝试,不过我物理和数学不太好写科幻可能比较难……哈哈哈我说太多了你应该都反应不过来了。”

严煜笑笑,道:“看来写的还真不少,怪不得全职了。但一边工作一边写作不好吗?全职写作感觉还是挺冒险的,你基本上一毕业没工作多久就……”

沈枢摇摇头,猛灌一口啤酒,说:“我这种人,就是完全不能收到办公室的束缚啊。投行,咨询,想都不要想。所以我本科读的神经科学啊。但说实话,我对我的专业还是没有那种可以燃烧生命的热情,我那些专注科研的朋友们啊,都是把看文献当饭吃,把实验室当家的。切切脑片,观察观察斑马鱼的行为我觉得好玩,但却没有‘啊,这就是我将为之付出一生的事业’这种感觉呢。写作不一样,每写一本书,其实我都会去找相关的文献,去了解相应的知识、历史。梳理人物关系,构思情节的时候,不仅有造物主的成就感,也有自我情感的代入,感觉可能跟演戏有点像吧。

“当你发现,你的创造力可以支撑着你把想想化成现实,然后带领读者去领略你的思维世界……这种感觉,我是非常迷恋的。因为这意味着你的人生还有无限的可能性,就像你笔下的人物一样。

嘿,也是运气好,写的东西还有人看,还能有将一次元的想象投射到二次元、三次元的机会。不然我现在,说不定还是苦逼一条科研狗,默默抽时间码字,却完全不敢把精力投入到这项事业里,每天还在月亮与六便士当中纠结吧。”

言必,沈枢朝严煜一笑,将杯中残酒饮尽,“啊”了一声。

“而且写作可不是一个轻松活呢!我基本上每天都会保持八千到一万字的产出,不管是大纲、资料汇总还是实际的小说写作,一天写这么多字还是很累的。而且原创类的职业就是无时无刻都在燃烧生命吧,所以吸取养分,吸收知识也很重要。虽然这么说会很欠扁,但是我也会保持每三个月一次的旅行,多看看山水,去自然采风,也会根据文章情节去考察地址什么的。所以想完全在家里赖着也是不行的!”

他喝了酒,双颊起了颜色,更显得神采飞扬。严煜不禁摸了摸他的头,道:“真了不起。”

这动作太亲密,严煜的掌纹略过沈枢的额发,带来一阵颤栗。他茫然地看着严煜,却见这人一脸神情似赞赏,又似艳羡,温柔的凝视让沈枢心尖一抖,感觉脸上更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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