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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卦(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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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看来,演艺行业、娱乐圈,在网络的发达下越来越透明,群众的眼睛也越来越雪亮。出个轨、办个事儿、牵个手,前脚拍照后脚上微博。这种透明化虽然让人的隐私越来越少吧,但确实也消减了些原来的乌烟瘴气。起码我觉得我这个钱,赚的不糟心。”

沈枢若有所思,道:“所以娱乐圈其实是在往,更职业化的方向发展吗?”

严煜点头,“我觉得是的。二十年前内地学港台,而港台学日韩,不让恋爱不让绯闻,压抑个性也限制自由。现在其实大陆娱乐圈跟欧美的节奏越来越靠拢。影视制作行业在学好莱坞,分工越来越明确,我觉得在艺人经纪方面其实也该像欧美看齐。什么时候,咱们的艺人只把演戏、当明星看成一份工作,而不是生命的全部意义,并在工作的背后还能经营自己的生活,我觉得这个圈子才算发展成熟了。”

沈枢听到这里,却想起什么,话锋一转,道:“你甭跟我扯这些弯弯绕绕的,搞得我都忘了我这是打听八卦来的。”

严煜一愣,随机笑出声来,摇摇头道:“成成成,你要听什么?我只要知道,就都告诉你。到时候你写在小说里也好,自己偷着乐也罢,我都无所谓,你看成不?”

沈枢被严煜这态度哄得舒坦极了。他想起了自己平时无聊道听途说来的一些八卦,比如某流量女星和其年上大叔的婚姻真实状况啦,某小鲜肉艺人的约粉实锤啦,还有某小鲜肉公布恋情背后的真实原因啦,噼里啪啦都问了一通。

“你问到这里,我也给你分享一个咱们行业内的小秘密。或者说是,窍门吧。”车一路平稳行驶,下了高速后却没有直接开往中亿大楼。严煜七扭八扭,目不斜视,继续道:“狗仔每次爆料,等艺人回应的时候,你可以仔细观察一下艺人的措辞。如果是要狗仔闭嘴,少无事生非一类的言论呢,大多是真的。如果是正面否认,明确说是假的,那就应该不是狗仔揣测的那样。”

沈枢挑眉:“不兴别人撒谎?”

“这也是职业道德的一种,”严煜道:“记者、明星,互相成就,也有行业内的一些行事准则。如果你明确说了没有,但被记者发现你在撒谎,那你在媒体眼里就臭了,别人以后再也不会买你的帐。反之,哪怕你吐个脏字,或者干脆不理,那大家就还能愉快的玩耍,过些日子你要发通稿了,求曝光率想炒作一下,媒体才会理你。你想想那个谁原来多火?”严煜报的名字来自一个十年前常演偶像剧的艺人,是个偶像组合的队长,继续说道:“但是他之前跟媒体撒谎说没结婚,没孩子,等后来爆出来老婆小孩的时候,基本上沉寂了有五六年,前段时间才出来卖好爸爸人设上亲子节目回归,就是得罪了媒体。”

“反之,”严煜又说了一个名字,是个年近四十还在拍偶像剧的台湾演员,“这个艺人也结婚多年,基本上是公开的秘密。但他就是只字不提,每次都会转移话题,虽然时间长了确实觉得挺烦,但这是不把路给堵死,否则前口否认后脚实锤,从此就别再圈内混了。”

沈枢若有所思,恍然大悟道:“我好像懂了,你之前给我讲的,结合一下他们发过的声明,好像的确是这个路子。”

严煜点点头,没回话,车子这时在一家港式茶餐厅门口停下,他将车熄火,道:“下车,吃饭。”

“啊?”沈枢一脸茫然,全然没有意识到自从那碗面后他再没吃过东西。他稀里糊涂地跟着严煜下车,直到严煜递来餐牌才反应过来,还真是有点饿。

沈枢点了煲仔饭。严煜点了炒牛河,交代服务员两道菜一起上后,接到一个工作电话。沈枢示意他没问题,严煜抱歉地点点头,遂接通来电,轻声交谈。

沈枢掏出手机自顾自整理笔记。翻了一会儿,又觉得没意思,便抬头瞧瞧观察严煜。

严煜侧着身讲电话,脊背微微前躬,茶餐厅比较嘈杂,他便捂着嘴讲。

沈枢想,这个人无论何时教养都是很好的。

其实初中时也是这样,严煜家教很好,北京转来的富家子弟却没有一点北上遗留的公子哥儿架势。湖北的男孩子性格都开朗,大大咧咧开玩笑,严煜融入的不错,人缘也好,却从来不见这个人随着其余男孩子吐脏字,哪怕汉骂在校园里普及到性别不分,男女通用。

也不知道为什么偏偏当时就他俩玩的最好。沈枢明明记得自己作风挺豪放的,武汉话虽然不会讲,骂人的句子学的还是很像,男生间打球玩闹时也从未吝啬出口成章。

大概真的是太有缘分?两人同座同寝,擅长的科目互补,连住的小区也都在武昌。但按照这样讲,换一个人,跟自己距离也这样近,会产生与当年同样的情愫吗?

他托着腮帮子吸奶茶,脑子里过着人名。虽然现在与初中同学早就没有联系,他记忆还是很好的。可一个一个形象在脑海里闪过,沈枢设想自己与他们暧昧,顿时鸡皮疙瘩起了一身。

大概还是因为这个人长得好。沈枢瞟一眼严煜,又不禁想起这人初中的样子。

他们学校是武汉市唯一不要求穿校服的,不过十几岁的男孩子,无非就是T恤牛仔裤外加篮球鞋,当年最时髦的牌子还是hipanda,连Bape,BoyLondon都还没进入他们视线。更别提现在的网红爆款克罗心,Stussy还有什么Supreme。男生之间潮一点的会穿hipanda,杰克琼斯,再者就是奥迪和耐克,总之都是运动款。

而严煜穿得更普通,他身上是从来不会出现花里胡哨的潮牌的。规规矩矩的白球鞋,牛仔裤,夏天穿冷色T恤衫,冬天则是素色毛衣和羽绒服。十四五岁的住校男生头发不常剪,手脚没长开,更别提修眉护肤,每个人脸上都会有几颗痘。但沈枢一直记得,严煜无论穿的多普通,甚至连他头发没干就跑去上自习时,也是最帅的那个。

严煜很怕一身臭汗不洗澡就回教室,寄宿期间学校供水时间有限,所以严煜也不跟男生们打球,却会在下午最后一节课后去操场跑步然后马上洗澡,最后才在食堂快关门时吃饭。沈枢一开始很不理解这种生活习惯,因为吃不上最热乎的晚饭。但跟严煜混得熟了,也爱上这种节奏,每天跟着他上操场跑圈,两人还代表班级跑完了男生1200、800,以及接力的最后二棒。

不得不承认,哪怕没有个完满结局,初中的前两年,因为面前这个人,很美好。

不仅仅是当年,如今与严煜重逢,好像生活又起了波澜,单就事业而言,就已经让他财源广进,往更高的平台发展,至于感情……

沈枢迷茫了。

先前在泳池里的冲动,沈枢的解读为动物本能。一时的意乱情迷,对两人的合作关系,自己内心世界的秩序,都不利。于是他及时止损,不纵容自己浮想联翩。可他不得不承认,与严煜相处,每分每秒都很愉快,这次在北京更是被照顾得无微不至……

我是个正常男人,沈枢想。要是自己取向主流,换个姑娘给做饭陪聊还带carry事业旺运旺财,早就主动追求了吧?可偏偏,严煜怎么看怎么直。更何况,自己十来年前早就跌过一次,还陷得挺深。

沈大作家自诩一匹好马,皮毛黝黑一日千里那种。

而好马,是不吃回头草的。

唉,严祖宗,求求您咱魅力能到此为止吗?我管得住自己的嘴,可管不住自己的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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