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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的。”安德烈说,转而他又问道。“你前段时间去哪了?”
“原本压力太大,先溜一段时间。”塞缪尔勾起一个自嘲的微笑。“结果现在压力更大。”
“怎么回事?”安德烈问。
塞缪尔沉默了很久。
安德烈低头去看他,对方身上的汗意还没褪去,很潮、湿热,紧贴着自己的颈窝——那是一个很随意的姿势。一双眼被湿意盈盈的睫毛半遮着,抖了两抖。从安德烈的角度看过去,塞缪尔的轮廓异常立体,双唇抿得有些发白。
“不想说就算了——”
“出人命了。”
“什么?”
“出人命了。”塞缪尔说。
格斗赛场出门左拐是一家咖啡厅,安德烈实在匪夷所思杀戮气息浓郁的内场和这么个修生养息的地方怎么搭得上边的——或许这也就是咖啡厅生意不好的原因,塞缪尔来之前,里面还零零散散坐着几个人的,塞缪尔来了之后,里面的人全跑光了。
冰美式的杯子外已经凝了一层水汽,咖啡色冰块起起伏伏,在夏日的燥热里显得十分凉爽。
“你不是知道么,我天生克妻。”塞缪尔说。
身为塞缪尔的青梅竹马,安德烈发誓他说的都是真的。塞缪尔喜欢过的人,基本没有善终的。就连他小时候养得那只小母猫,后来都跟别人跑了。
塞缪尔从小到大,从没停止过喜欢别人。
塞缪尔十一岁的时候,喜欢一个女孩,后来家里破产,人也失踪了。
塞缪尔十三岁的时候,喜欢一个女孩——后来那个女孩成了莱因斯老爷的情人。想也不用想两个人见面有多尴尬,据说塞缪尔差点就多了个弟弟。
再后来,塞缪尔就对女性多多少少有点敬畏,开始喜欢男孩子。男人总是了解男人,因此他喜欢过的那些男孩也都深爱他。或许就是深爱的原因,一个下场比一个下场惨。
后来塞缪尔就有心理阴影,不太敢喜欢别人。
“跟人跑了?”安德烈意思意思地问了一句。
“不,他是真的死了。”塞缪尔说。
——虽说那些人下场都惨,但真真正正地死亡的,这还是第一个。安德烈有点不太相信。
“——谁啊?”安德烈问。
“一个中国人,身家不太干净,叫路家成。说他是黑道大哥都是抬举他,他就是个市井混子。”塞缪尔道。“脾气倔、生硬、孤僻、不懂人情世故、还爱骂人。”
安德烈似笑非笑地搭了个腔,语调慢悠悠的。“我怎么感觉——你在说刚来你家的我啊?”
塞缪尔“咦”了一声,仿佛自言自语。“是有点像——”然后又摇摇头。“不不,不像不像!”
“后来呢?”
“我也不知道我当时喜欢他什么。可能因为他义气、锋芒毕露,也可能因为他长相漂亮。”
“你说的真不是我?”安德烈问道。
安德烈初到莱因斯家的时候,新鲜漂亮,就像树上刚刚折下来的果子。但又布满了密密麻麻的刺,那时候,也就莱因斯老爷和塞缪尔可以近他的身。再后来,安德烈的性格收敛了很多,从锋芒毕露变成了绵里藏针。
“要点脸。跟一个没了的人比?”塞缪尔道。转而他叹了一口气,眉头深深地拧了起来。“我在中国有个M叫黎威,你应该知道,混得挺好的。我不知道他怎么找到小路的,我赶过去的时候小路已经没气了。他的朋友——一个很漂亮的男孩子,让他关了七天,硬生生得了密室恐惧症。”
“黎威呢?”
“警察收了。”塞缪尔说。“小路朋友的父母说再也不想看见我,我就给了他们一些钱,回来了。小路的骨灰我也带回来了,他没父母。”
塞缪尔的语气很平静,但当安德烈抬头去看他的时候,才发现对方的眼眶早就红了。
“你哭了?”安德烈说。
“我不能哭吗?”塞缪尔反问他。“我当时是真的爱他。”
安德烈神使鬼差地接了一句。“我也爱你。”
“我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