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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出了门,摸出烟盒,抽了一根,在烟盒上敲了敲,咬在唇边,没点燃,靠着栏杆望向天边。
今晚的月亮真特么亮,就像他看病床上的简初的那晚一样。
亮得很,第一次亮透他的心。
这辈子大抵第一次对一个女人动心,那么一个女人,拼命活下来,那些虐刑岂不是常人受得了的,她受下了。
“我要活下来。”
她抓着自己的袖子,咬牙说出来这句话。
身为军人的他早就看惯了生死,也看透了人在将死时对生的渴望,却独独在那一刻被这个女人怔住了。
“好,你会活下来的,一定会。”向来不会安慰人的他,第一次柔下声音对一个陌生的同胞说出这话来。
后来自己也受了些伤,与她住进同一家医院,那时候她的家人还没到,他不放心,时刻询问着医生她的情况,有时候半夜跑出自己的病房去守着她,替她倒水润口。
大老爷们一个,自己都照顾不好,对人家姑娘也是照顾不好,不过也坚持照顾,同住院的队员打趣道:“孙队,你是不是喜欢上人家了。”
“去你丫的。”他骂咧回去。
没过几天,他再去,病房空了。
“人家小姑娘被她家人接走了,咱们这医院小,那姑娘伤得重,自然是要接走的,听说是要去国外治疗的,国外也好,那小姑娘伤得太严重的,简直不成人样······”护士对他说着。
他听完,“哦”了一声,不在意似的,那些个队员跟他打趣也不生气,只是半夜在楼梯间抽烟,一根接一根的抽,烟灰落了一地。
好像是特么动心。
“简初,记得这个名字了。”
他拿下烟,回头望了眼寝室门,门缝投出一条淡光出来。
哦,人家小姑娘现在是你兄弟的女朋友,别想了。
作者有话要说:孙队是个直爽的人,他顶多那会对简初动过心,毕竟那时候简初满身是伤,家人也不在身边,怜爱之心自然生起,如今这两年不见,现在又知道简初是程琛的女朋友,他是不会做什么挖墙角的事,不符合他的人设。
相信我,孙队是个助攻男配,很优秀的助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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