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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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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思考了下要不要给这位女士特殊待遇,比如暂时不要分解什么的,但是想想翁来轶当初对待Susu01时近乎冷淡的态度,我心想也没必要给他姘头什么好待遇,于是干脆利落地分解了她。

我不知道自己是不是也在废墟中渐渐失去了人性,也变成了麻木不仁的怪物。我不知道,也不想去知道。当我带着一片空白的记忆苏醒在这篇废墟上,当我为了活命拖走第一个类人型生物的尸体,当我亲眼看着拾荒老人死掉,当我决定和翁来轶一起离开Z区,当我在R区亲眼目睹翁来轶肢解了Susu01,选择习惯是我唯一的选择。

道德与伦理诞生于尊重生命可贵的社会里,而当所谓的生命只是复制的废品呢?

我拒绝去思考这些问题,活着是我唯一的渴求。

要勇敢,要坚强,要热爱生活,要尊重生命,要反抗命运,相信这些话的孩子啊,你们要不要陪我一起来看看这片废墟,它多美丽,所有的生命都建立在残酷的相互残杀基础之上。

我边肢解那个老女人,边在心里哼着高叔当初哼过的歌。

兄弟们我们一起去泡妹,兄弟我们一起去喝酒,兄弟我们一起去杀人。

也不知道高叔和翁来轶谈得怎么样了。

我剁下那个女人的半边身子,思绪飞到很远的地方,看高叔和翁来轶的样子,他们应该是老相识,也不知道高叔以前是个什么样的人?我好像一点都不了解高叔,只知道他的原主是个娶了老婆的中年男人,老婆还是个卖卤猪肉的。还有翁来轶呢,他是不是真的就是那个Eleven?他到底想干些什么?

我忙了很久,一直忙到天黑了,翁来轶过来找我,问我进度如何。

我估算了下工程量,说大概还需要半天才能全部运完。

翁来轶“嗯”了一声,拍拍我的肩膀,说辛苦了。

我嬉皮笑脸道:“不辛苦不辛苦,没两位大佬辛苦。”

翁来轶瞥了我一眼。

我擦了把手上的血,不过擦不干净,反而越擦越脏,弄得身上也血糊糊的。

我傻呵呵地笑,道:“高叔呢?”

翁来轶说:“怎么,又想去听你高叔说故事了?”

高叔给我说Eleven的事果然被翁来轶知道了。我转移话题道:“我在收拾的时候看见一女人,诶,就你之前拿衣服盖着的那个。”

翁来轶说:“哦!”

我说:“她现在跟那一堆尸块一起呢。”

翁来轶说:“哦。”

我继续装作不经意地问道:“她是你谁啊?”

翁来轶说:“你想知道啊?知不知道有句话叫知道的越多,死得越快啊。”

我说:“哈哈。”

好奇心害死猫,求知欲害死我。

废墟上的夜晚总是比白天漫长,气温很低,偶尔会有风,很适合回忆过去。

翁来轶说:“以前有个傻逼,有幸认识了一些人,后来那些人都死了。”

我等着翁来轶继续说下去,但翁来轶说完这句就不往外吐字了。我只好偏过头问他:“全都死了啊?一个都不剩啊?”

翁来轶的侧脸在夜色里十分模糊,他用同样模糊不清的声音回道:“是啊,直到今晚,全都死了。”

翁来轶说:“走吧,明儿还有不少活要干。”

我摸不着头脑地跟着他回去,这次回去的路上有了翁来轶,我莫名觉得这一路的风似乎都小了,随风而来的是他身上混杂着的气味,说不清那是什么感觉,他这人很奇怪,哪怕对他一无所知,会莫名让人觉得能一路跟着他前行。

很多年后我才知道,原来这条路那么难走。

在我尚且一无所知的时候,发生了很多我无法理解的惨剧。而当我终于明白这一切时,我已经来不及去撕心裂肺。

有一种残酷而幸运的事,叫做你不明白悲剧为何是悲剧。

而很多悲剧在被人理解之前,往往却是喜剧一场。</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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