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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语速很慢,需要很耐心才能听完他一句连贯的话所表达的意思,虽然看起来整个人都不对劲,可是官鹤知道,他没有疯,也不是傻子。
“丛旌,是我,官鹤,我回来了。”官鹤想过两个人无数种重逢的可能性,却没有一种是目前这样的。
丛旌听完,呆坐了很久,久到官鹤以为他睡着了。
丛旌终于动了,他伸手去开车门,被官鹤按住,官鹤刚好按在他手上的手背上,丛旌微微皱眉,觉得有些痛,官鹤把他按在座位上,才看了一眼自己的手,黏糊糊的是灰尘和血的污迹。
他毫不思索地解开领带,把丛旌手上的伤口圈了几圈绑住。
司机把车在酒店大堂前停下,官鹤就把丛旌从车里拉出来,把他带回了总统套房。
助理看到官鹤出门一趟居然带了个流浪汉回来,也是眼睛瞪得眼珠子都要掉下来了,职业素养让他对此保持沉默,他努力做出见怪不怪的样子问候道:“总裁,您回来了。”
“去找个医生过来,打破伤风针。”官鹤说着脱下衣服外套扔在沙发上。
助理微妙地看了流浪汉一眼,心想,莫非总裁被这个人咬了?那是不是还要打一针狂犬疫苗?
“还有,按他的身材买两套衣服过来,从里到外从上到下都要。”官鹤又补充了一句,随后把手上系着纪梵希领带的流浪汉拽进了浴室。
助理足足脑袋当机了三十秒才恢复正常,抖着手开始打电话。
官鹤要脱丛旌的衣服,丛旌做出了微弱的反抗,嘴里含含糊糊说着什么,官鹤并不在意,他没有耐心纠结这些问题,很快就把那些破布彻底撕碎,扔进垃圾桶,打开花洒把丛旌从头到脚浇湿了。
他不顾自己的裤子和衬衫都湿了,把丛旌洗了三遍,洗得丛旌全身上下的皮肤都褪回粉红的颜色,没有任何污垢和异味,才关掉龙头,取下浴巾把人包住,认真擦拭。
丛旌看起来比以前还矮了点,大概是经常佝偻着背,姿态委顿,原本一米七三的个头在官鹤旁边显得格外矮小,身上瘦得见骨,白皙的胸口上清晰可见肋骨的形状,有好几十处陈旧愈合的伤疤遍布他的身体。
官鹤越擦气息越不稳,他压抑自己的喘气声不想把丛旌吓到,可是在摸到丛旌那道从耳后到后脖子的足足十公分长的伤疤的时候,他实在忍不住了。
他站起来狠狠朝淋浴屏打了一拳,玻璃上出现了向四周扩散的裂纹。
这一声巨响却没有吓到丛旌,丛旌过了一会儿迷茫地抬起头来,睫毛颤动,张了张嘴正要说什么,外面传来助理的询问。
“总裁,里面发生什么事了?需要帮忙吗?”
“不需要。”官鹤两眼通红,蹲下来把丛旌紧紧抱住,许久才放开,恢复了那个喜怒不形于色的自己。
助理姓杨,叫杨木易,他把买来的东西放下就识相地到客厅呆着去了,等房门打开的时候,看到官鹤拉着一个陌生的男人走了出来。
流浪汉洗干净以后,居然还挺好看的,眉眼清秀,弧度柔和,是一张第一眼就令人萌生亲近感的面孔。
他穿着匆忙买来的长袖T恤和运动裤,休闲的装束显得很年轻,看起来最多二十出头的样子,而他身边一向注意形象的官鹤却湿着衬衣和裤子,丝毫没有打算要换掉的样子。
“他叫丛旌,丛林的丛,旌旗的旌,你帮我去查一下,十年前在凉城市中英文学校任教的他,是因为什么,变成今天这个样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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