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盲约(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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菜很快就上来了(美国的中餐馆普遍上菜快),我看她筷子用得跟杵子似的,还隐隐有上手抓的意思,眼见着一个美帝国主义穿小黑裙的高雅数学女被我拖累成了个第三世界国家街头大排档小妹,实在是不忍心,就给她要了只叉子和一把餐刀,这才边吃边聊了开来。

“对了艾丽卡,你是怎么知道这个活动的啊?”我问着,夹了一块核桃虾放在嘴里。

WCSA基本上都是中国同学在参与,推广面里也以华人为主,倒是不多见金发碧眼的美国当地同学。

“我有挺多朋友是数学课上认识的中国同学,前一阵上课时听他们议论说有这么个活动,就跟雅打听了一下,她说是你办的,我觉得这活动挺新鲜、挺有意思的,而且你看起来挺可爱的,”她说到我的时候还冲着我调皮地眨了一下眼,“所以我就报了名,试试看。结果好巧啊,正好就跟你分到了一组,哈哈哈哈。”

银铃般的笑声。

我略显尴尬,因为这话怎么听怎么觉得她跟陆雅一个想法:我办活动是为了泡她。

而且,数学果然是中国人和世界交集最多的领域。

“谢谢支持,”我吞了一块酿茄子饼,说,“那这顿我请客,咱们要是赢了照片评比我就再请你吃一顿。”

我特意这么说,是因为美国人约会吃饭时,AA制是很正常的,不会减分。但是偶尔出现男方主动买单,那女方会认为男方人很好很大方,会加很多分,而不会像在中国那样认为这是他应该做的。也就是说,男方如果提出买单,其实是在以一种很委婉的方式向女方表达爱意,这时如果女方还允许了,那这说明这女的对这男的好感也是大大的了,要不然才不会欠你这个人情让你有下一次再约人家出来的机会。

我没想跟艾丽卡表白,我是用一种调侃的语调说的这句话。

“哈哈,谢谢你,不过不用了。”艾丽卡一边啃排骨一边说到。

我差点把刚喝到嘴里的香片茶喷了:我晕啊,我做了什么就又被当场发了一张好人卡?

我从好人卡出现之前就开始被发好人卡,从小学喜欢第一个姑娘被发卡开始到现在,十几年了,每次都不免心伤,可这东西防不胜防啊,怎么这刚才又被这么轻率地发了一张?

行行行,还好我也只是来完成任务的,吃饱就行,不用老子请老子还省钱了呢,不过这饭还没吃完,只能硬着头皮继续尬聊。

不过聊着聊着,并没有觉得气氛有何尴尬,敢情这数学系的小妹妹好像并没有想通过不让我买单表达什么其他的意思,就只是单纯不想给我增添压力而已。

后面我们慢慢熟络,话题也轻松了起来,虽然不像琼瑶阿姨笔下那样从诗词歌赋聊到人生哲学,但是也说了很多互相家乡的事儿,学习生活中的日常吐槽,以后的打算,喜欢看的电影电视剧,再聊聊中美的文化异同之类的。

我说我小时候过中国新年的时候在家里跟家人包饺子,她问我饺子和包子有啥不一样,我给她各种比划包法和包饺形状的不同。最后她摇摇头,说在她概念里看起来还是同一类皮包馅的东西。

艾丽卡说她小时候喜欢看一个叫Barney的小恐龙的动画片,我以为她在说小神龙俱乐部,因为印象中那也是美国的。我问她是不是绿色的恐龙,她说不是,是紫色的。

我说我管我妈从来都是叫妈,绝对不敢叫我妈名字。艾丽卡说她经常管她爸叫John,因为名字就是用来叫的,干嘛不让人叫?

艾丽卡吃差不多了以后,放下叉子又拿起筷子想练练,我就又现场教了教她,这姑娘倒学得很快。

没有手把手哦,我那时候还没有占姑娘便宜这个概念,特别青春的一个小男生。

诸如此类,因为语言通,愉快的聊天完全不成问题,文化上的不同反倒变成了有趣的话头。而且,我注意到,艾丽卡看我的眼神好像也越来越变得跟原来不太一样了

吃完饭,我还是强行买了单,艾丽卡倒也没争,就让我买了。

饭后,按电影电视剧里的套路,应该下一步是去喝一杯(不是去开房!不是!!),但是那时的我,喝酒这事儿连想都没想,第一没那概念,甚至受国内教育毒害还觉得喝酒是特别不正经的一件事儿。第二,我们那时候还不到21岁,而宾夕法尼亚州法律规定21岁以下不许喝酒。酒吧都要查你身份证,所以我真没法临时就像美剧里面的男主角那样,酷酷地说:“请你喝一杯如何?”

那时候我这么说完以后只能请人家喝一杯雪碧。

虽然宾大这些个21岁以下的大学生通通无视低龄禁酒法律,甚至有时候警察在街头撞见举着酒瓶子灌的年龄看起来明显太小的学生,都不管,或者只是口头警告一下让他们收敛点不要影响公共治安,但是遵纪守法行动谨慎的我,自然是有法必依了(终于想明白为什么后来去做律师了)。

“选条校园的路走走,送你回家吧。”这是我最后想出来的提议。

“好,”艾丽卡说着,还挽住了我的右胳膊,“我们走走。”

那是我上幼儿园啥也不懂被女生挽过胳膊之后,第一次被姑娘挽着胳膊,只觉得一阵触电的感觉从她手和手腕触碰我右臂的地方迅速蔓延开来。我因为紧张而绷紧了的右胳膊此时有点僵硬。我转头看向艾丽卡,用尽全力装出一副淡定的表情。此时天已经黑了,夜光中仿佛看到艾丽卡面色微红地看着我。

她明明没喝酒,怎么会脸红呢?

艾丽卡仿佛感觉到我右胳膊绷得太紧,夹着她手不舒服,就索性把两只手都挽到了我右胳膊上,还帮我把胳膊摆了一个让她舒服的屈着的姿势,活动了一下觉得确实舒服了,就侧着身靠着我,说:“走,送我回家。”

我是在做梦么?怎么这姑娘突然从发好人卡到小鸟依人变化这么快?美国姑娘还真是真性情,想到哪儿就做到哪儿。

艾丽卡这时候舒服了,可是我却还是绷着,只是换了个姿势绷着。这是心跳也开始加快,蹦蹦蹦蹦振得我好想下巴上的肉都在弹跳。

我选的路,自然是刺槐步道。

我紧张得也不敢往她那边看,因为她靠着我身侧,我一转头就能碰到她的头发,而她头上散发一股很好闻的香气,这种状态下,我一闻就会有生理反应。同时因为她头靠着我肩膀,我又不敢走得太快或者抬步太高,把撞到她这发达的数学大脑,所以就这么一路一边压制自己的紧张和生理反应,一边较劲脑子尬聊,一边还得关照别颠了旁边姑娘的头。

又是个度秒如年的场合。

我心说,这么下去也不是办法,我总得说点什么,活跃一下气氛。

可是,说点啥呢?

据说姑娘们都比较喜欢八卦,喜欢听凄美的爱情故事。

忽然想起我追寻曹蔓莹的事儿好像也挺那娘的凄美的,要不就说说这个吧,人得不到,故事讲讲还是好的。

这就是做一个讲故事的人的幸福:一切生活中的悲欢离合,都可化为作品。

只不过我那时还不甚会讲故事,更是不懂得挑选讲故事的场合,傻了吧唧地把我怎么对曹蔓莹动心,怎么一路追着她来到宾大,怎么看到她和别人好了特别难受,至今还有点放不下她都一股脑给旁边的艾丽卡讲了出来。

我给我自己都讲感动了,觉得我自己好厉害、好伟大。

讲着讲着,也觉得身心轻松起来,因为一方面我从未对人倾吐过我于曹蔓莹的纠结和情感,而另一方面,艾丽卡也不知道啥时候早就放开了之前搂着的我的胳膊,改成抱着膀子跟我半臂距离并肩而行,步速还挺快,我有时竟然需要小跑才能跟上穿着小高跟的她。

哇,这马拉松还真不是白练的。

等我把她送到格里高利门口时,我兀自还在讲我和曹蔓莹的事儿,而艾丽卡则露出一个尴尬有不失礼节的微笑,说:“你的故事很精彩,祝你好运。今晚很开心,谢谢。再见!”

“再......”我也想说声再见,只是我还没说完,艾丽卡就迅速摆摆手,然后头也不回很快转身进格里高利了。

那不是我在宾大第一次不解风情,但我保证,这不是我最后一次不解风情。

讽刺的是,艾丽卡这个被我气跑的姑娘,却是我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倾诉过我对蔓莹感情的对象。

嗷,当然了,现在对读者您也倾诉过了。

我很感激艾丽卡,因为跟她说完之后,我仿佛心中的苦楚又少了许多。

只是,情商不在线的我明显选错了倾诉的场合,所以很自然的,艾丽卡之后再没跟我说过话。陆雅说,那天她回去见室友不知怎地,一脸被冒犯了的表情,问她怎么回事也不说话,只是气鼓鼓地继续刷她的数学题。

“哎,原以为能成全一件美事。说,你是不是对人家动手动脚人家不愿意了?”陆雅后来不知怎得,竟带着一丝窃喜问我,那语气中却全然不见遗憾之感。

“哪儿敢啊。”我赶紧分辨。

呃,也许对人家动手动脚都强过我当时讲那故事吧。

一年后,陆雅和我也都搬离了汉密尔顿村,那个耳朵上别着铅笔的数学女就好像一颗流星一样,成为了我生命中的一位萌萌哒过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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