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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不通便不想,文牧安安静静把书收拾好又出了门。他还要去校门口的奶茶店打工,因为家境贫寒,生活费得靠自己挣。
陆绰看豆豆阴恻恻望着自己,胳膊肘顶了下他问:“还不追出去解释一下啊?待会儿文牧对你的印象就只有连室友都不放过的猥琐大叔了。”
豆豆把脸别到一旁:“不解释。”
陆绰一脸坏笑地去对他的眼睛:“别告诉我你对文牧没意思,不然神如此至高无上怎舍得屈尊到人间来?微服私访?”
张豆豆却没避开,直勾勾回看着陆绰认真地说:“我是神,没有私人情感。”
那刹,陆绰想问一句是“没有”还是“不该有”。
可到底没问出口,自己的事还乱成一团,陆绰也没太多心情关注豆豆的情感问题。他赶着午饭时间蹲守食堂,果然找到了埋头与盘中鸭腿作斗争的应岑,听着应岑嘟囔“怎么就这么难啃”,悠悠说到:
“你忘了你的天生一对吗?”
应岑正在高度认真地吃饭,忽然听了这一句,只感慨这出门是学术净土,进门是美食圣地,谁在这不识相地传播恋爱酸臭味?
应岑嚼着肉心里嘀咕,头顶又传来:“你好,这个位置有人吗?我可以坐吗?”
嚯,这么有礼貌,声音又好听,应岑脑中一片混沌,悄悄瞟一眼来人。
端正明净,英姿俊逸。
刚刚还在埋汰恋爱,此时心跳如鼓瞬间倒戈。恋爱好,恋爱妙,春天伴着雨水播种,夏天借着骄阳生长,秋天赶着暖风收获,冬天赏着细雪酱酱酿酿。
应岑想,自己虽然是个妖精,但除了有条尾巴,和人类丁点儿区别都没有,更何况那条尾巴还可隐藏。
自己和人类同样地生活,从未因是妖精就去祸祸众生,不止是没祸祸,连这念头都压根没有过。妖精无毒无害这么可爱,怎么会有“除妖师”这种存在?
不过……不过是谁说有“除妖师”来着?算了,自己都记不起来的事,肯定是没发生过。
把频率重新调回来,应岑想,自己虽然是个男妖精,但也应该有喜欢男性人类的权利。
陆绰看着对面应岑红着脸小口喝汤只觉无奈,每次见面情态都不同,真是比高考题还难猜。
唉,脑壳痛。
痛得戴上耳机,歌曲正好循环到好汉歌,陆绰绞尽脑汁地想如何不动声色地给应岑提供想起自己的提示。
于是应岑看到,对面的男生开始打电话。
“这么久没抓到也不能赖我。”
抓什么?小白鼠?小青蛙?哇,是生命科学学院的呀。那肯定穿实验服帅气逼人,解剖动物有条不紊,对待学习认真,对待感情真诚。
“还说你是妖精呢。”
哎呀,什么情况。现在的人都这么乱用词的么。哎呀,要是他以后和自己说这话可怎么办。否认是欺人骗己不诚信,承认又暴露身份挺诡异。唉,爱情还没开始就摇摆不定,真让人心神不宁。
“记性这么差。”
这个不用担心,自己过目不忘的本领是举世闻名。
哈哈哈。
陆绰看应岑一碗汤都见底了除了呆笑没别的反应,好汉歌正唱到“该出手时就出手啊”,他索性自暴自弃。
“你能不能一直记着我?”
应岑心里“咯噔”一下,抬头看到对面男生盯着自己,目光灼灼。
嚯。
刚刚就觉得他在盯着自己的汤,明明他餐盘里有红烧肉有小青菜旁边还摆着碗鸡蛋羹,竟然还要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
现在更过分,撩着电话另一头呢却看着自己,这形象是朝着“渣男”道路头也不回地奔去啊。
应岑觉得不行。</p>